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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关于“工伤排除”新规定
关键词:南京律师咨询 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三类情形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被排除在工伤认定之外,分别为: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醉酒导致伤亡;自残或者自杀。对此问题,《社会保险法》就原有规定进行了增加和修改。

  第一,保留了“自残或者自杀”的条款。

  第二,删除了“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情形;对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不能认定为工伤;新法则没有规定,即对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只要符合其他条件,可以认定工伤。

  第三,增加了“吸毒”条款。

  第四,增加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兜底性条款。

  第五,将“醉酒导致伤亡”改为“醉酒”,将“犯罪”调整为“故意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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