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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并购房企的律师尽职调查-关于商标调查
关键词:尽职调查 外资并购 房企 南京律师事务所

  本处审查的商标主要是指商品商标或者服务商标。具体审查内容如下:

  1、要求公司提供商标清单,说明其使用商标的注册国家、所有权人、注册日期、有效期到期日、是否展期、商标上是否设立质押权等。

  2、要求审查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证》等权属证明文件。

  应当要求公司提供其商标的《商标注册证》和/或《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并审查如下内容:

  ⑴ 公司是否是《商标注册证》或《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上记载的使用权人,该商标是否还有其他共有人;

  ⑵ 《商标注册证》上记载的商品类型与公司实际生产、销售的商品是否一致;

  ⑶ 该注册商标的有效期是否已经届满,是否办理了有效期的续展。

  3、审查商标的交易情况

  如果公司的商标是受让取得的,应当要求提供商标转让协议。如果公司使用的商标是其他人所有,公司是经商标所有权人授权取得的商标的使用权;或者公司将其商标授权给第三人使用,律师应当要求公司提供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审查公司和/或第三人对商标享有权利的范围;同时,还应审查该商标许可使用合同是否在商标局办理了备案手续。

  4、要求公司说明公司的商标上是否设定了抵押权。

  如果存在,应当要求对方提供设定与该抵押相关的主债务合同、抵押合同、《商标专有权质押登记证》等质押登记文件,并要求其说明主债务的履行情况。

  5、审查公司的商标是否存在被采取查封、冻结、扣押等强制措施的情况。

  如果存在,应当要求公司提供该商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相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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