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问律师

  本网站为公益性质,由全国十大律师事务所--中银律师事务所支持,十佳青年律师领衔,整合江苏、南京律师资源,免费提供:法律咨询诉讼费计算律师费查询省高院文件查询司法解释RSS订阅

  案件代理联系电话:15251840888
  咨询合作联系方式:QQ 57641064

联系律师
南京律师网
【中银律师】卖的愿打买的愿挨金价该由谁说了算
关键词:南京律师,南京律师网,南京律师事务所
  2013-07-23 来源:大连晚报

  据人民网报道,包括上市公司上海老凤祥(600612)、豫园商城(600655)在内的多家上海金店正被国家发改委调查,调查主要针对老凤祥等上海金店通过“上海黄金饰品行业协会”平台,垄断上海黄金饰品零售价格。

  老凤祥、豫园商城公告中发布公告称,鉴于相关调查尚在进行之中,一旦获得调查结论,公司将及时予以公告。

  不过,报道中被指出涉案的周大福和周生生,双双否认公司有参与操控上海金饰零售价格。

  本报记者韦良

  近日,上海老凤祥等知名金店涉嫌价格垄断被调查,引起了社会对黄金市场价格的关注。该消息的核心是,“裸金”经金店转手后往往会加价上百元。

  此外,多数金店还按件收取工费。一件超过20克重的千足金饰品,加工费可超过数百元。

  更为恶劣的是,很多金店均价较进货价高出近百元,溢价幅度在30%至40%,报价超过北京、南京等地部分金店门市价。

  圈内人士都知道,上海黄金交易所是金店进货的主要渠道。上周五,该所Au99.95品种收盘报259.39元/克,铂金Pt99.95品种收盘报296元/克,低于上述上海地区金店报价近百元。

  记者查阅公开资料后发现,上海黄金饰品行业协会成立于1996年,自称现有会员单位达226家,行业覆盖面达到85%左右,市场销售占有率达90%以上。金价同盟成立,当时配售价尚未开放、法制并未健全,创始者就是行业协会主要负责人和13家会员单位。根据实施细则,“非会员单位从事黄金饰品业务的经营者”也应遵守价格自律。如有违反,协会将采取“业内通报批评”等回应。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徐玉平指出,仅从所谓的“价格自律实施细则”来看,多处规则均涉嫌违反反垄断法规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明确规定,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的垄断协议。可是,上海黄金饰品行业协会对于“协会价”的变更方式有明确的文件规定,饰金基准价的调整方法,是依据上金所前一周交易加权均价,通常波动超过正负2%则予以调整。

  新华社近日的一篇报道称,上海金价自律之争可追溯到2001年黄金饰品零售价放开后。直到2013年3月,多家金店官网报价仍显示为“上海地区指导价”。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金作鹏认为,任何行业均存在成本溢价,但定价是一种市场行为。行业协会并不具备利用市场地位、限制非会员企业价格的权限。如果获取加工费后,金店再试图垄断“裸金价”,就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侵害。

  然而,有证据显示,国外珠宝业普遍采用按件计价。国内金店则往往按克计算“裸金价”后,再附加工费,让金价在转手中惊现“层层高”。

  一些市场人士和学者表示,此次老凤祥等品牌被查事件后,内地黄金首饰的价格将普遍下跌,“价格战”无疑将愈演愈烈,无论是北京、上海还是广东,所谓的“自律”协议或准则,对于业内经营者的定价约束力都将降低。部分小商家早就乐于以低廉价格吸引顾客;而大品牌为了“避嫌”,也会主动降价,他们资金实力雄厚,本来也有打价格战的能力。

  中央财经大学商学院的营销学专家傅晓霞教授预计,就黄金首饰行业来看,2013年~2014年,必然是行业洗牌的一年,“价格战”只是促使其完成洗牌的一个形式。到了2014年底,一些实力弱、服务差的企业势必被清理出局。

  对于以中国大妈为代表的中国消费者来说,此次“老凤祥”事件产品的正面影响力较多,可以享受“降价风”。但在“价格战”过程中,零售商很可能放松对于质量的监督;购买金首饰时更应谨慎挑选。

点击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