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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院诉讼指南】诉讼代理――打官司可以请人代理
关键词:江苏法院诉讼指南,最新修订,如何打官司,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律师
  诉讼代理

  ――打官司可以请人代理

  1、当事人不能或难以亲自诉讼怎么办?

  如果当事人不熟悉法律规定、或未成年、或没有时间等等,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代理当事人诉讼,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2、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等如何诉讼?

  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诉讼行为能力人,必须由其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理诉讼。

  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是其父母。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未成年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与未成年人关系密切的、愿意承担监护责任、并经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其他亲属、朋友可以作为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

  精神病人的法定代理人包括其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与精神病人关系密切的、愿意承担监护责任、并经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其他亲属、朋友。

  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

  3、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哪些人代理诉讼?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的诉讼代理人为:

  (1)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2)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3)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4、诉讼代理人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哪些材料?

  诉讼代理人除了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当事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外,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诉讼代理人是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应当提供律师执业证、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出庭证;(2)诉讼代理人是当事人近亲属的,应当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当事人存在近亲属关系的证据;(3)诉讼代理人是当事人单位工作人员的,应当提供当事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是当事人单位工作人员的证据;(4)诉讼代理人是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的,应当提供当事人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社区、所在单位或与当事人所涉纠纷有关的社会团体出具的推荐函。

  5、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同时委托几个人代理诉讼?

  当事人及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1至2人代理诉讼。

  6、委托代理人有权代理哪些事项?

  委托代理人代理权限有以下两种:

  (1)一般代理权限:代理人只能进行一般性诉讼权利的代理,如代理起诉、提供证据等;(2)特殊代理权限:与实体权利联系紧密的诉讼权利或特别权利,如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如果授权委托书中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时,视为一般代理,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

  7、当事人是否需要亲自参加开庭?

  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后,本人可以出庭参加诉讼,也可以不再出庭诉讼,但是离婚案件当事人,除本人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注:

  1、上述内容来源: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江苏法院诉讼指南(修订版)》的通知,文号:苏高法电〔2013〕879 号

  2、颁布以及引用上述文件,目的在于为人民群众的诉讼活动提供必要的指导。

  3、上述文件及内容仅用于学习、研究之目的,用于公益。请勿将上述文件及内容用于商业用途,否则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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