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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律师观点】房产中介店长 竟开假证明
关键词:南京律师,中银律师,南京企业法律顾问
  房产中介店长 竟开假证明

  来源:海峡都市报

  海都讯 因为不具备在福州购房的条件,来自南平的张先生在一家房产中介公司购房时,通过门店相关负责人支付了上万元办理“纳税证明”,并希望通过这份“纳税证明”能够顺利购房,结果银行方面以该材料“太假”为由拒绝贷款。张先生说,他找到中介要求解决,但中介却开始打太极,导致事情至今悬而未决。

  记者调查发现,自福州实施限购以来,使用虚假材料申请房贷的现象屡有发生。律师提醒,骗贷有风险,小心负法律责任。

  客户:托中介花1.3万办“纳税证明”

  昨日,来自南平的张先生致电本报热线968111说,在今年4月份左右,他在一家中介公司的世茂天城门店看中一套房子,由于他并非福州本地人,受限购政策影响,他需要提供在福州的纳税证明或者社保证明等相应的材料,才能申请房贷。

  张先生说,该中介门店的李店长告诉他,有关系可以帮他做一份“纳税证明”,用于申请银行房贷,但是需要花钱,最后,经双方协商,张先生支付给李店长1.3万元,用于办理“纳税证明”。

  随后问题出现了,这份花了1.3万元办理的“纳税证明”,上交到银行审批,银行方面最后做了退件处理,原因是“纳税证明”是假的,张先生不符合贷款条件。随后,张先生找到中介要求解决,但中介方面并没有作出处理,事情至今仍悬而未决。

  中介:若属实将免掉店长职务

  昨日,记者就此事多次拨打了该门店李店长手机,但始终无人接听。随后,记者联系了该中介公司总部相关负责人,该人士表示,他们也在拨打李店长的电话,也无法与他取得联系。记者联系了该门店的上级区域经理齐先生。他说,据他了解,他手上还没有这个单子,应该还停留在门店环节上。他也在联系李店长,也未联系上。

  该中介公司总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不论是办理假社保还是假纳税证明,公司都是不允许的。调查后如发现该店长确实存在这样的问题,将按照公司规定,免掉他的职务。

  银行:用假证明骗贷屡有发生

  记者调查发现,自2010年福州实施限购以来,非福州市户籍居民家庭,须提供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内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才能购房。

  此后,不论是新盘销售还是二手房买卖,关于使用“假社保证明”、“假纳税证明”材料购房,并以此申请房贷的现象就开始萌芽。

  在榕一家大型银行个贷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自福州限购令开始实施后,银行就开始收到假证明,一手房、二手房都有。碰到这种情况,银行方面最后都是做退件处理。

  对此,福州中银律师事务所郑少芬律师表示,办理假社保、假纳税凭证等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用于申请按揭贷款时,存在骗贷的风险。当事人轻则会面临行政处罚,罚款或者拘留,重则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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