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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法律史,一部“甩锅”史
关键词:南京律师,南京法律顾问
  6月30日,在得到大学夏季开学典礼上,《刘晗·法律思维30讲》的主理人刘晗老师做了一个分享,详细讲解了人类法律史,是如何一步步“甩锅”的,以及“甩锅”带给我们的正面价值。
  
  以下是演讲的全文稿,希望对你有所启发。
  
  你好,我是刘晗,是「得到」《法律思维30讲》的主理人。我做这门课花了将近一年时间,如果你听过这门课,下面的分享就算是辅导,如果你没听过,下面就算是导论。
  
  我的演讲题目是“人类法律史,一部甩锅史”,这个分享就是要回答一个问题:当你面临制定规则、作决策的情况时,法律思维能给你什么借鉴。
  
  其实我们平时都是在定规则、作决策,小到给孩子立规矩,大到在单位当领导,都是如此。
  
  你可别觉得这些事情很容易,只要我有权利,然后权衡利弊,拍板儿就行了。我告诉你,还真是未必。
  
  真正困难的是,怎么让你制定的规则能够一言九鼎,让你作出的决策能够一锤定音。这就得让人服气,即便不能心服口服,也得哑口无言才行。
  
  那法律是怎么做到这一点的呢?这就要说到法律中一个特殊的技巧:“甩锅”。
  
  什么是“甩锅”?这是网络上比较时髦的一个词,简单来说,就是推卸责任。但法律不是简单地推卸责任,而是把它制度化,把决定推给公认的、无可辩驳的权威力量。
  
  如果你也在作决策,或者被决策所影响,那么法律这套制度化“甩锅”的理念就是你一定要听的。
  
  1
  
  我先从一个你很熟悉的故事讲起。
  
  《水浒传》中有这么一段,一百零八条好汉在齐聚梁山泊后,面临的第一件事就是排座次。宋江作为老大,就遇到了难题。要知道,这些人可不好伺候,很多都是打家劫舍无法无天的人,排不好可是要出大乱子的。那怎么办?
  
  宋江的办法是建一座高台,请一些道士,用七天七夜的时间,办了个声势浩大的法事,名义上是报答天恩,保佑众弟兄,还超度了死去的大哥晁盖。
  
  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在第七天的夜里,众人忽闻天上一声巨响,只见一个火团滚到了高台上,最终钻入地下。宋江赶紧叫人挖开泥土,就看到一个石碑,上面写满了没人认得的蝌蚪文。
  
  恰巧,一个道士说自己认得,就给翻译了一下,而内容刚好就是天罡三十六、地煞七十二的座次。就这样,众人按照上天的旨意,顺利排了名次。
  
  宋江为什么要装神弄鬼呢?说到底,他是在“甩锅”。为什么要甩锅呢?因为排座次的本质就是制定规则、分配利益。虽然宋江是大哥,但其他人都身怀绝技,怎么让大家服气呢?只要把锅甩给神明,大家就都没话说。
  
  你看,在制定规则、分配利益这件事上,甩锅就是绝妙的思路。
  
  这个思路,被广泛地运用在人类最古老的学科——法律。可以说,法律是“甩锅”经验最丰富的行业。
  
  2
  
  把锅甩给神秘
  
  其实,早在上古时期,中国人在决断疑难案件时,就已经开始甩锅了。这就是当时的“神兽裁判”。每当遇到疑难案件的时候,传说中最早的法官皋陶,就会把一只神兽“獬豸”牵到嫌疑人身边,如果神兽用头上的角碰了嫌疑人,那就判他有罪,否则就无罪。这就是中国最早的神判法。
  
  直到今天,“獬豸”还是中国司法形象的代表,是“清平公正”“正大光明”的象征。清华法学院旁边,就立着这么一只神兽。
  
  当然,不只是中国,其他国家也一样。
  
  比如,中世纪的英国有个“热铁审判法”。简单来说就是,审判的时候,在被告手上喷些“圣水”,然后让他捧着烧红的铁块走几步,再当众包扎起来,三天后检查,如果被告手上出现水泡或者化脓了,就有罪,反之则无罪。
  
  为什么这么奇怪呢?因为当时人们相信,如果被告无辜,上帝就会制造奇迹来帮他。你可能会想,这也太愚昧了吧?
  
  但你换个角度想,法官也是人,没有上帝视角,而且双方当事人还会隐瞒真相。更何况,那个年代侦查技术很落后,所以,面对棘手问题,把锅甩给上帝,愚昧的办法反倒变成了聪明的办法。
  
  3
  
  把锅甩给制度和程序
  
  但是人类社会越来越理性,技术越来越发达,是不是就没有甩锅空间了呢?
  
  还是有的。现代法律依然要甩锅,甩给谁呢?甩给程序和制度。
  
  我们都知道“正义女神”,它代表了西方的司法形象,一手拿着剑,象征强制力;另一手拿着天平,象征公平正义。那块蒙眼布代表啥呢?
  
  耶鲁法学院曾经有教授给过答案,那块蒙眼布象征的是程序。
  
  就拿刑事案件来说,任何案件,都不是法官一个人大包大揽。警察先侦查,搜集证据;检察院再检查证据,提起公诉;被告人还会找律师,提交有利于自己的证据,甚至还有可能找专家证人;最后才是法官依据两边提交的证据,以及相互的辩论作判断。
  
  没错,这些程序当然是为了公平。但你细想一步就会发现,程序其实是把法官作决策中要承担的责任,甩给了制度。因为如果程序完全正义,最后结果错了,那也不是法官个人的责任,而是整个司法体系的责任。
  
  曾经闹得沸沸扬扬的许霆案就是如此。打工青年许霆在ATM机取钱时发现,取1000块钱但余额只少1块钱,于是利用了这个故障取了17万多元。
  
  后来,广州中院一审认定,许霆犯了盗窃罪,而且是盗窃金融机构,因此判了无期徒刑。结果一出来,立即引起了社会舆论和法学界的强烈反对。打工仔取了十几万就无期了?这量刑太重了。而且银行就没有责任吗?
  
  部分是为了回应压力,经过上诉,广东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把案件发回重审。重审之后,广州中院改判为有期徒刑5年。许霆还是不服,再次上诉,但广东高院二审裁定,维持一审判决。
  
  改判的理由是什么呢?你想,这个案子里,法院初审判无期徒刑,错了吗?并没错。因为这种刑法在刑法里,的确是盗窃金融机构。而且这个罪起步刑就是无期徒刑,最高是死刑。这么一看,一审法官还选了个最低的标准呢。法院可以说,我也没办法,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
  
  那重审的判决错了吗?也没有。因为重审的时候,控辩双方补充了相关证据,比如ATM的故障以及故障的原因,这才让法院搞清楚,银行也有责任,许霆的主观恶性比较小,犯罪情节也相对较轻。
  
  你可能会说,刚刚不是说这种犯罪行为,起步就是无期吗,法院怎么能不按法律办事呢?其实,法院这次动用了刑法的例外条款。就是说,如果案件特殊,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轻判,只要最高法院核准就行。最终经过最高法院核准,认定判5年没问题。
  
  你看,在整个过程里,每一个环节都是依法判决,按程序办事。你顶多说一审法官不了解全部情况,但这也不怪法官,毕竟是控辩双方提交的证据。
  
  这你就能理解,为什么这个案子争议那么大,但是却没有一个法官因此被撤职,或承担个人责任。
  
  这就是因为,现代司法体系是一整套制度和流程。任何判决都不是法官个人的意见,也不是某个法院的意见。每一次判决,都是整个系统解决问题的测试,即便第一次错了,还有机会纠错。锅,就这样甩给了制度。
  
  4
  
  把锅甩给集体和群众
  
  但是你想过没有,在某种情况下,如果制度和程序也不背锅,是不是就没得甩了呢?
  
  当然不是。还有一种终极甩锅方法——把锅甩给抽象的集体人格。
  
  以著名的辛普森案为例,辛普森是个超级橄榄球明星,也是美国黑人逆袭成主流精英的典范。他被指控杀了两名白人。我们知道,在美国种族关系是非常敏感的。因此对法院来说,这事非常棘手。
  
  好在美国有陪审团制度,就是让12个临时找来的普通人,来判断被告有没有犯罪。而且这12个人只有编号,不透露姓名,讨论过程全程保密,宣读结果也不说理由,完事就消失在茫茫人海,非常神秘。
  
  当然,由于这些人判案不可预测、很不理性,很多人,特别是有钱人,根本不愿意选择陪审团审判。甚至很多业内人士也主张废除陪审团制度。那为什么一直废不了呢?
  
  在我看来,最重要的原因就是,陪审团可以在疑难案件中,给法院背锅。
  
  我有个同学曾经在美国做过法官助理,就问过一位老法官对陪审团的态度。法官笑着说:“你要听真话,还是假话?”我的同学说:“都听。”法官说:“假话是,十二个人的智慧,总强过一个人;真话是,黑锅由十二个人背,比一个人背强。”
  
  陪审团被看成“人民主权”在司法领域的直接体现。陪审团就是民众的代表,他们作出的决策,大家同样哑口无言。这就是把烫手的山芋,甩给了抽象的“民众”。
  
  而且你可能没想到,在美国,就连像宪法这样的根本大法,之所以能获得权威,也多亏了甩锅。我们都知道,美国宪法是1787年各州代表55人,在费城讨论起草的。你想,制定宪法这件事,关乎每一个州的命运,大家当然吵得不可开交,这可比梁山排座次难一千倍。
  
  可是吵来吵去不解决问题呀,毕竟得弄出个东西,而且还要让大家都认。那这些制宪者把最终决策的锅,甩给了谁呢?
  
  答案是:“合众国人民”。美国宪法序言是这么写的:“我们合众国人民,为建立更完善的联盟,树立正义,保障国内安宁,提供共同防务,促进公共福利,并使我们自己和后代得享自由的幸福,特为美利坚合众国制定本宪法。”
  
  这个“合众国人民”指的是谁?是所有人组成的集合,但又不是任何一个具体的人。这意味着锅被分了,大家都在背锅,大家也都没在背锅。
  
  法国思想家托克维尔1835年就说:“人民统治美国政治世界,如同上帝统治宇宙。” 在现代法律体系中,“人民”就是那个顶替了“上帝”的占位符。
  
  其实,现代商业社会也一样。你想过没有,为什么公司制度是这样的呢?比如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只需为自己出的那点钱负责,其他的责任我不管。
  
  那责任都甩给了谁呢?答案是“法人”这个抽象的集体人格,投资者躲在这个抽象人格下面,随时可以全身而退。
  
  早在13世纪,教皇因诺森四世就说过,公司法人既没有身体也没有灵魂,纯粹是虚拟的。19世纪早期的美国,商业公司也曾经被民众称为“没有灵魂的怪物”。
  
  但就是这个没有灵魂的“怪物”,在现代法律里,却可以独立拥有资产,签订合同。正是这样,现代商业的资本运作,才能够蓬勃发展起来。
  
  5
  
  甩锅的正面价值
  
  我们本来觉得法律是精确地让人承担责任,没想到竟然是在甩锅。你是不是很失望?
  
  我要负责任地告诉你,甩锅是有正面价值的。那就是,它让普通人也敢去替公众作出重大决策,同时让这样的决策能够获得权威。
  
  所以,我们今天讲“甩锅”,并不是鼓励你不负责任、推卸责任。而是从体系的高度,用虚拟的主体来承担最终责任。
  
  从神明、上帝,到制度、程序,再到抽象的集体人格,法律一步步把锅甩了出去。
  
  这就是今天我想给你讲述的一部极简法律史。一部法律史,就是一部甩锅史,更是一部制定规则,作出决策的历史。
  
  只要你在生活当中也要扮演同样的角色,无论是建设一个家庭、还是管理一个团队,都请记住这句话:“让终极决策者,不在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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