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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遭索赔三千万 称高院袒护
关键词:南京律师 高院 袒护
  海口美兰法院遭索赔3000万 当事人指高院袒护
  2010年09月05日 人民网
  
  人民网海南视窗9月5日讯 曾在社会各界引起极大关注的“土地被误判给他人,海口美兰法院面临天价赔偿”一案再生波折(详见本网5月11日报道《美兰法院不服上级裁定,3000万赔偿悬而未决》),记者近日获悉,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就此案作出裁定,撤销了确认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执行行为违法的生效判决,并指令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海南省高院作出的裁定称,该院审查认为,海口中院于2009年11月20日作出的(2009)海中法确字第五号裁定可能有错误,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民法院国家赔偿确认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相关规定,裁定撤销该份《裁定书》,并指令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目前,海口中院已经向海口市技术经济发展公司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此案将于近期开庭审理,这意味着这桩曾闹得沸沸扬扬的“法院天价赔偿案”几乎又一次回到了起点。
  
  海口市技术经济发展公司的代理人,海南刚峰律师事务所律师冯怀东认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此案根本就不应该重新审理,海南高院此举完全是在偏袒下级法院的违法行为。他说,判断海口中院原裁定是否存在错误的依据只能是法律;美兰区法院将登记在案外人名下的土地使用权当做他人财产予以执行明显违法海口中院原裁定确认其违法本没有错。他希望法院能够依法严格办案,公正处理,以维护法律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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